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债务纠纷诉讼程序
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
一、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1、当事人为自然人的,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,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。
2、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,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、社团法人登记证等。
3、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,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。
二、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
1、《购销合同》、《供货协议》;
2、订(定)货单;
3、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,如证人证言、实际履行凭证。
三、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
1、交、收货凭证:交货单、送货单、提货单、收货单、入库单、运单;
2、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:结算清单、欠条、还款计划、还款承诺书,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。
3、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:信函、证人证言、有关单位的证明、检验报告书、客户投诉、退货及索偿的证据。
四、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,并注明计算方法、依据等。
波密县位于西藏自治区东南部,帕隆藏布河北岸。最高峰明朴不登山,海拔6118米。县城所在地扎木镇,海拔2700米。气候温和湿润,年均温8.5℃,1月均温-0.2℃,7月均温16.5℃,年降水量900毫米。波密县受印度洋海洋性西南季风影响,印度洋暖湿气流沿雅鲁藏布江,进入帕龙藏布河,因此,海拔2700米以下属亚热带气候带,2700-4200米属高原温暖半湿润气候,4200米以上属高原冷湿寒湿带,年日照时间1563小时,年均温度8.5度,年无霜期176天,>10度积湿为2269度,年均降水量977毫米。